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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日菠菜通关指南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海关发布 浏览量:

        菠菜又名波斯菜、赤根菜、鹦鹉菜等,属于苋科藜亚科菠菜属植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蔬菜作物。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菠菜种植国家,出口量连年攀升。目前,日本对我国实施准入的菠菜产品包括3类:冷冻菠菜、冷冻调理菠菜和干燥菠菜。那么输日菠菜要通关又有哪些特殊要求呢?本文将带你详细了解一下。


      一、资质办理 


     (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依据《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9号公告)使用蔬菜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食品,其原料种植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要求,如果要出口菠菜首先需要办理菠菜种植场的备案。 


       那么种植场备案如何办理? 


       依据《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申请材料有5项: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海关总署官网可下载);2.种植场平面图;3.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4.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5.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 


       办理方式有两种:方式一: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方式二: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企业资质→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需要通过电子口岸卡登录系统)。 


       特别注意的是:输日冷冻菠菜生产企业所用原料需来自其所辖种植场;输日调理菠菜和干燥菠菜生产企业所用原料,可来自同一辖区内具备输日菠菜资质的企业或其所辖种植场。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办理完毕种植场备案,下一步就要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第四十二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住所地海关备案。 


       那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如何办理? 


       备案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企业已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申请人员通过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和企业盖章后才符合要求。 


       办理方式同“(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登录入口为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三)日本官方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境外国家(地区)对中国输往该国家(地区)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推荐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须向住所地海关提出申请,住所地海关进行初核后报海关总署。日本对输往该国的出口菠菜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且要求海关总署统一推荐。申请对日本出口菠菜前,企业首先需要在海关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然后依据我国和日本对输日菠菜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办理日本官方注册。 


       申请材料包含6项: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国外注册申请书;2.企业自我声明和自我评估表;3.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含车间结构图/生产设备布局图/人流、物流、气流图/供排水管网图/温度分布图等)、菠菜种植基地位置图及平面图;4.基地种植管理文件、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文件(含HACCP计划);5.主要生产工序、设备、关键区域的图片;6.其他能够证明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可以满足《输日菠菜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指导意见(试行)》及日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办理方式同“(一)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登录入口为企业管理和稽查→更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对外推荐注册→对外推荐申请。 


       日本官方反馈结果查询:日本厚生劳动省会将取得输日菠菜资格的中国菠菜企业列入当年的“输日菠菜企业检查对象名单”。该名单的查询网站为: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7621.html?SLANG=ja&TLANG=zh&XMODE=0&XCHARSET=utf-8&XJSID=0 


       二、出口通关流程 


      (一)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食品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出口食品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22版)菠菜属于第二类:植物产品;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税目07.09(鲜或冷藏其他蔬菜)0709.7000菠菜;税目07.10冷冻蔬菜(不论是否蒸煮)0710.3000菠菜。因此,菠菜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出口菠菜时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 


      (二)包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出口食品包装和运输方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及第四十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出口菠菜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 


      (三)放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商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定,向产地或者组货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产地或者组货地海关受理食品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后,依法对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口食品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第五十一条规定:出口食品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符合要求的,由海关出具证书,准予出口。出口食品经海关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由海关书面通知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相关出口食品可以进行技术处理的,经技术处理合格后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四)记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相关记录应当真实有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