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许可使用以下七种食品添加剂:柠檬酸二氢钾、柠檬酸钠、L-谷氨酸镁、L-谷氨酸一钙、醋酸钾、甲萘醌-7、吸附树脂;
(2)新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为“低于0.20克/千克”,允许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饮料”中使用亚硫酸盐;
(3)新制定一项规定,对用作内部产品生产原料的进口食品豁免适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4)放宽文件中“关于申请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以及修订使用级别的事项”的规定,明确只有在必要时才需要提交“在国外的使用状况”数据,而并非强制提交;
(5)修订了以下6种食品添加剂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纤维素、虫胶、磷脂酶、焦磷酸铁。该通报的评议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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