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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与规范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潍坊市食品协会 浏览量:
10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G/SPS/N/KOR/787号通报,提议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作出如下修订:


(1)新增许可使用以下七种食品添加剂:柠檬酸二氢钾、柠檬酸钠、L-谷氨酸镁、L-谷氨酸一钙、醋酸钾、甲萘醌-7、吸附树脂;


(2)新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为“低于0.20克/千克”,允许在“果酒制成的非酒精饮料”中使用亚硫酸盐;


(3)新制定一项规定,对用作内部产品生产原料的进口食品豁免适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4)放宽文件中“关于申请制定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以及修订使用级别的事项”的规定,明确只有在必要时才需要提交“在国外的使用状况”数据,而并非强制提交;


(5)修订了以下6种食品添加剂的分析方法:α葡萄糖苷酶、葡聚糖酶、甲基纤维素、虫胶、磷脂酶、焦磷酸铁。该通报的评议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日。


对于上述通报如有相关评议意见,或想了解通报中的详细内容,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