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土耳其食品和控制总局发布啤酒新规公报(编号:2026/23),拟废止2006年版旧规,旨在全面规范啤酒和风味啤酒的生产、储存、运输及市场销售行为,提升产品品质与消费者信息透明度,主要内容如下。
1.核心产品要求:啤酒须以麦芽为主要原料,麦芽占比不得低于60%;酒精体积分数依产品分为三类——低醇(>0.5%且≤3%)、普通(>3%且≤6%)和高醇(>6%且≤10%),pH值需控制在2.8~4.8之间,二氧化碳含量≥0.3%(重量)。禁止为增甜添加任何糖类,且深色啤酒不得通过着色浅色啤酒制得。发酵结束后不得添加果汁、果汁浓缩物等糖源成分。
2.标签与命名规范:标签须标明酒精含量及所用浸出物原料。若除大麦麦芽外其他谷物麦芽比例达25%以上,产品名称须注明谷物品种(如“××谷物啤酒”)。风味啤酒须明确标注“风味”字样或所用风味名称。能量较常规降低至少30%的低醇啤酒可使用“淡爽”或等同表述。桶装啤酒须标注商业品牌或名称。
3.过渡与实施:草案发布前已运营的食品企业须在2027年9月1日前完成合规调整;此前已上市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过渡期内,相关企业仍可按旧规执行。草案自官方发布之日起生效,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新规同时明确添加剂、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指标均参照土耳其现行食品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