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9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在政府公报的第143卷第197节第10页发布第471号公告,修订植物茶标准。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修订“植物茶”的定义 ,将源自各种植物和蘑菇产品纳入其中;(2)将甘草(原列于用作植物茶原料的清单中第92项)从植物清单中删除;(3)附件中新增了中华猕猴桃、东印度胡桃等99种植物及植物部位,列入植物茶原料清单。
泰国修订植物茶标准
发布时间:2026-08-26 来源: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125360.pdf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