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德国联邦食品与农业部发布公告,宣布修订《德国食品法典》中关于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及其制品的准则。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准则第1章第1.3.2条“其他食品的配料”部分,对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制品生产中常用的汤料、腌料、酱汁、奶油酱及番茄酱等配料的成分构成和含量要求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自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 汤料/卤汁:由饮用水、可选择添加醋、酸化剂、盐及其他调味配料制成。
2. 腌料/调味酱:由饮用水和/或植物食用油,可选择添加醋、酸化剂、盐及其他调味配料制成。
3. 酱汁/调味酱(浓稠/乳化型):由上述汤料或腌料所列配料,加上脂肪及其他成分制成。
4. 奶油酱:脂肪含量至少为20%。
5. 番茄酱和番茄奶油酱:须使用至少20%的番茄浓缩物(干物质含量36%,不含盐)。
6. 含蛋黄酱及类似精致冷盘酱汁的酱汁和奶油酱:若产品名称中突出标示“蛋黄酱酱汁”“鞑靼酱”或“蛋黄酱”等字样,则该配料在酱汁或奶油酱中的含量不得低于50%。
7. 同步更新准则中引用的7项脚注,涵盖《动物保护-屠宰条例》《醋及醋精交易条例》、欧盟食品添加剂法规(EC)第1333/2008号、《食用油脂和食用油准则》《鱼类和鱼类制品准则》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活品和生鲜双壳软体动物标准》(Codex Stan 292-2008,2024年修订版)等法规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