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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致敏成分标签规定
发布时间:2026-08-11 来源: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5184&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 浏览量:

20268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6-56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致敏成分标签规定,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新增含有二苯甲酮-3(氧苯酮)的产品(不包括二苯甲酮-3,含量低于2.4%的产品)的化妆品的使用注意事项:仅限用于使用说明中规定的部位;切勿用于身体其他部位;(2)洗发水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后未用水冲洗可能会导致脱发或头发变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