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越南卫生部依据《食品法》《行政程序法》及党中央、政府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相关决议,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本次修订旨在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强化全链条风险管理、保障民众饮食安全。主要内容如下:(1)确立“全链条风险管理”为基本原则,要求管理贯穿从初始生产、种养殖、加工、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并基于风险实施分级监管。(2)调整监管部门架构,由卫生部统一牵头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农业部、工贸部等相关部委配合执行。(3)引入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将食品分为“登记公告”“适用标准公告”及“免公告”三类进行管理,取代现行单一管理模式。(4)强制推行食品追溯及电子标识制度,要求所有上市流通食品必须具备条码、二维码等追溯码,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5)明确进口食品管理要求。进口食品须在进口前完成产品公告注册或适用标准公告(政府规定豁免的情形除外),并接受国家检查。进口食品国家检查分为精密检查、一般检查、简化检查三种方式,具体适用取决于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对于已与越南签订食品安全认证活动互认国际条约的国家,若条约规定与越南国内规定不同,则适用条约规定,但已发布警报或发现违反越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迹象的情形除外。政府将就进口食品检验机构、国家检查豁免、检查方法与程序、以及出口国登记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越南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6-08-06 来源:https://chinhphu.vn/du-thao-vbqppl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