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据土耳其官方公报消息,土耳其药品和医疗器械局发布公告,对《特殊医疗用途食品许可条例》作出多项重要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残留限量标准:将原“农药总残留限值”的表述修改为“每种农药的残留限值”,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
2.设立科学咨询机制:新增条款授权该局在必要时成立科学委员会,就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的相关评估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3.延长过渡期限:将临时条款中的过渡截止日期从原定2026年7月1日推迟至2027年7月1日,为企业留出更充分的调整时间。
4.明确过渡期安排:在延长期内,已提交许可申请但尚未获批的产品,可凭现有许可证继续上市,不视为违规;同时规定,若未在指定日期前提交申请,其原有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该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由土耳其药品和医疗器械局负责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