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印尼国家药品和食品监管局(BPOM)2026年第11号条例《关于食品包装》正式公布生效。该条例取代了2019年第20号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免受可能危害健康的食品包装材料影响,确保包装材料符合安全要求,不释放有害污染物。
条例明确食品包装由包装材料(Bahan Kemasan Pangan)和食品接触物质(Zat Kontak Pangan)组成,涵盖塑料、橡胶与弹性体、纸与纸板、陶瓷、玻璃、金属与合金以及多层材料等类型。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必须满足迁移限量(Migrasi)要求,包括总迁移量和特定迁移量,并通过规定实验室测试予以验证。条例详细列出了各类材料允许使用的接触物质、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以及针对不同聚合物的具体迁移限量标准,同时对可重复使用包装和再生材料包装制定了额外安全要求。 为保障实施,条例规定了新材料或新接触物质的使用需经BPOM安全评估批准,并设立行政处罚措施。现有包装产品需在条例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调整(部分迁移限量可根据风险评估逐步实施)。总体而言,该条例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方法和详细的技术附件,强化了食品包装全链条的安全监管,适应了法律、科学与技术发展的需要,有效保障公众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