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风险预警子平台 > 食农快讯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商务部 浏览量:
     11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东盟秘书长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根据协定规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