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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文尼亚发布果汁和类似产品质量标识法规
发布时间:2026-03-23 来源:https://e-uprava.gov.si/si/drzava-in-druzba/e-demokracija/predlogi-predpisov/predlog-predpisa.html?i 浏览量:

2026319日,斯洛文尼亚农林食品部发布2026-2330-0021号文件,根据《食品法》发布关于供人类食用的果汁和某些类似产品的质量和标识法规,该法规将于2026614日生效。

一、产品分类与定义

法规明确了果汁、浓缩果汁、果浆、浓缩果浆、水提取果汁、脱水果汁、果蜜以及低糖果汁及其浓缩物等产品的定义和生产工艺。其中,直接消费的浓缩果汁必须至少去除50%的水分;低糖果汁需将天然糖含量减少至少30%

二、允许成分与处理

允许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特定食品添加剂,并可回添同种水果的香气、果肉和果细胞。果蜜中糖或蜂蜜添加量根据水果种类不同控制在10-20%之间。允许使用机械提取、物理方法、膜过滤和酵母发酵等工艺,以及酶制剂、食用明胶、活性炭等物质进行处理。

三、质量要求

浓缩果汁复水后须达到规定的最低白利糖度值,未列入附录的水果以其原果汁白利糖度为准。果蜜须满足最低果汁含量要求。

四、标识要求

产品名称必须规范使用,多品种混合需按含量降序排列。由浓缩物制成的产品必须在名称旁标注由浓缩汁制成部分由浓缩汁制成。果蜜须标明水果含量至少……%”。允许标注果汁仅含天然糖,若标注未添加糖则必须同时注明含有天然糖

五、过渡条款

2026614日前按旧法规上市或标识的产品可销售至库存耗尽,旧版果汁质量法规同时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