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泰国食品和药品监管局发布通告,拟修订包装容器食品标签规定,意见征集期至2026年4月16日。 主要内容为:(1) 必须含有标签的食品种类。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六至十二个月婴儿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补充食品、特殊用途食品、膳食补充剂、添加提取物、营养素或合成物质的食品等7种;(2)新增4项过敏原。 芝麻及芝麻制品;芹菜及芹菜制品;芥末及芥末制品; 羽扇豆及羽扇豆制品;重新定义树坚果及树坚果制品包括:杏仁及杏仁制品、腰果、榛子和榛子制品 、山核桃和山核桃、开心果及开心果制品、核桃和核桃制品、巴西坚果及其制品、夏威夷果及其制品、松子及松子制品;删除乳糖为过敏原;(3)增加对具有多种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允许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显示其他功能。使用量必须符合其他功能的用途;(4)除上述的包括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奶粉在内的7种必须含有标签的食品外,其他食品可采用数字标签,但标签必须至少包含7项信息:食品名称、食品登记号、以公制单位计量的食品数量、食品配料、过敏原信息、警示语以及保质期或最佳食用日期。
泰国拟修订包装容器食品标签规定
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https://www.law.go.th/listeningDetail?survey_id=NjY5NURHQV9MQVdfRlJPTlRFTkQ=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