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6-136号公告,拟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执行条例。意见征集反馈期2026年4月27日。主要内容:(1)原奶收集、食用蛋分选及包装已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生产企业, 废除其制定并实施内部卫生管理标准的义务及必须遵守的特定卫生标准和相关的处罚标准;(2)食用蛋分拣和包装行业的经营者,应当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日志中,并自最后一次记录之日起保存该日志两年 ;(3)畜产品企业收到针对检查需问题的整改 期限为20天;(4)畜产品加工及肉类包装行业的经营者,若其自身设施能力不足,无法对密封包装的畜产品进行杀菌、巴氏杀菌或急速冷冻处理, 允许其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租借食品制造及加工行业经营者所拥有的设施进行相关处理。
韩国拟修订畜产品卫生管理法执行条例
发布时间:2026-03-17 来源: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228&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