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马来西亚卫生部发布P.U. (A) 43号公告,修订食品条例。2026年8月10日实施。主要内容:(1) 天然矿泉水中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为 0.50 mg/L;天然矿泉水的标签上应注明——“天然矿泉水”字样,如果产品添加了二氧化碳,则注明“碳酸天然矿泉水”字样,字体大小不小于 12 号;溶解性总固体含量(mg/L); 所含矿物质的名称以及每种矿物盐和微量元素的含量(mg/L);天然矿物质的 pH 值;来源地和来源性质;以及如果产品含氟量超过 1.0 mg/L,则注明“含氟量超过 1.0 mg/L”;(2)修订饮用水中砷最大含量由0.001mg/l替换为0.005mg/l;氯仿最大含量由0.006mg/l替换为0.01mg/l。
马来西亚修订食品条例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https://hq.moh.gov.my/fsq/xs/dl.php?filename=WARTA+KERAJAAN_P.U.A+48.pdf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