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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发布食品可追溯性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3-11 来源:https://moit.gov.vn/upload/2005517/fck/files/1_TT_2026_11_ea150.pdf 浏览量:

2026227日,越南工业和贸易部发布11/2026/TT-BCT号公告,制定食品可追溯性规定。2026416日起施行。主要内容:(1)进口食品食品溯源信息。产品名称和图片;品牌、商标、代码、序列号(如有);食品识别码、食品溯源码(如有);包装规格、包装材料和食品配料信息;食品的保质期;检测结果证书;产品的重量、数量和批号信息;企业对成品批次的检验结果;生产商/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企业代码;原产国出具的原产地证书(C/O)或检验证书;进口货物的重量、数量和编码信息;(2)食品溯源相关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期限,对于有保质期的食品,自产品保质期起至少12个月;对于无保质期的食品,自生产日期起至少60个月;(3)食品企业的溯源活动。根据初始信息(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准确确定待溯源食品批次的相关信息;查阅该食品批次的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确定问题原因;立即联系该食品批次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包装供应商,获取相关信息;向已收到该食品批次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其提供销售数量和库存量,以便进行产品召回;分析并确定需要溯源的食品批次的问题原因;如有溯源结果,则编写食品溯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