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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农产品和水产品原产地标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https://www.mafra.go.kr/home/5097/subview.do?enc=Zm5jdDF8QEB8JTJGYmJzJTJGaG9tZSUyRjc4OCUyRjU3NjY3OSU 浏览量:

2026122日,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发布第2026-52号公告,修订农产品和水产品原产地标识指南。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改进加工农产品和水产品中使用复合原料的原产地标签标准。省略复合原料的名称,仅需标明复合原料中混合比例最高的单一原料的名称和原产地;(2)如果进口原材料的原产国仅变更三个国家, 则可以用来标注;如果不同来源的相同原料混合在复合原料中,则可以省略混合比例的标签要求;(3)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 。包装肉(即简单的切块混合包装的肉)重新归类为农产品;可食用水产品的副产品已纳入水产品范畴;调味紫菜的HS编码变更:2106变更为 2008;(4)过渡期规定。20271231日之前加工的农产品和水产品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生产日期及原产地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