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更新对丙酸、丙酸钠和丙酸铵作为所有陆生动物的饲料添加剂的授权。这些添加剂属于“技术添加剂”类别和“青贮饲料添加剂”功能组,其更新须符合附件中规定的条件。
2. 废止(EU) 1222/2013 和 (EU) 305/2014 。
3. 根据 (EU) 1222/2013 和 (EU) 305/2014 授权的饲料添加剂丙酸、丙酸钠和丙酸铵,以及含有这些添加剂的饲料,适用于所有陆生动物物,并且在 2026 年 11 月 19 日之前按照 2025 年 11 月 19 日之前适用的规则生产和贴标,可以继续投放市场和使用,直到相关库存耗尽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