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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更新罐装宠物食品进口信息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8 来源: 浏览量:
4月7日,英国动植物卫生署发布最新罐装宠物食品进口信息指南,主要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罐装宠物食品是指在《欧盟条例(EU)142/2011》中被定义为在密封容器内经过热处理的宠物食品(含袋装);(2)允许材料:《欧盟法规(EC)1069/2009》第10条(n)、(o)和(p)以外的第3类材料;如果是进口宠物食品或进口材料生产的宠物食品,涉及第1类材料,应包括《欧盟指令(EC)96/22号》(经修订)第1条第2款第d项定义的非法处理的动物来源的动物副产品;(3)生产标准:必须按照《欧盟条例(EU)142/2011》附件XIII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要求生产和储存,特别是要根据附件XIII第二章第3条(a)的规定,罐装宠物食品热处理必须达到3的Fc值;(4)来源国家及地区:包含非欧盟和欧盟国家中的反刍动物新鲜肉类国家及日本、厄瓜多尔、中国台湾、沙特阿拉伯(仅加工禽类来源的宠物食品);关于由鱼类材料制成的加工宠物食品,仅允许从《欧盟条例(EU)2019/626》附件II所列国家进口;(5)批准机构:必须在获准向英国出口的机构生产;进口商在进口前应核实,若未列入名单,应立即联系主管部门,否则一经发现货物可能会被扣留、拒绝重新出口或销毁;(6)健康证明:必须附有符合根据英国卫生证书模板制定的相应健康证明。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pet-food-and-feed-for-other-animals-import-information-notes/canned-pet-food-import-information-note-abp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