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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植物检疫和多年期控制计划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 浏览量:
欧盟官方公报2024年12月16日消息,11月27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条例(EU)2024/3115,修订条例(EU)2016/2031和(EU)2017/625。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条例(EU)2016/2031,修订有关多年期调查计划、关于存在受管制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通知、进口禁令和特殊进口要求的临时减免以及批准程序的制定、高风险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物品的临时进口要求,高风险植物列名程序的建立,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和植物护照的使用,以及关于划定区域和有害生物调查的某些报告要求;(2)对条例(EU)2017/625有关违规通报进行修订。第66条中,插入以下段落:“5a.受第1条第2款第(g)点所述措施限制的植物、植物产品或其他物品,如作为旅客个人行李的一部分或通过邮政服务进入欧盟,供个人消费或使用,则应免除本条第5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如果不符合规定涉及没有植物检疫证书或第(EU)2016/2031号条例第99条第(1)款所述的其他官方证明。主管当局应保存这些违规案例的记录,并应每年向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主管当局提供一份载有这些记录摘要的报告。该报告应通过IMSOC提交”;(3)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第1条第(14)点自2026年7月6日起适用。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4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