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赞赏欧盟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感谢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EU/713号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审慎研究,对欧盟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根据《SPS协定》附件B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透明度中通报程序第5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的规定,请贵方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欧盟评议通报中Cyproconazole在Apples中的限量由0.1mg/kg加严为0.01*mg/kg,经查询,日本、韩国的相应限量均为0.1mg/kg,明显高于0.01*mg/kg,为确保产品符合0.01*mg/kg的限量要求,企业相关质量控制成本将会相应提高,根据最小贸易限制原则,请欧盟参考日本、韩国的限量,重新制订Cyproconazole在Apples中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