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赞赏美国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感谢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USA/3460号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审慎研究,对美国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根据《SPS协定》附件B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透明度中通报程序第5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的规定,请贵方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美国评议通报中制定了螺甲螨酯在柑橘中的限量标准,经查询,CAC未规定相关农药在农作物中的限量要求,欧盟、日本等国家也未对相关限量做出规定。根据《SPS协定》的科学性原则,请美方提供制定限量标准的详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