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赞赏韩国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感谢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KOR/807号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审慎研究,对韩方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根据《SPS协定》附件B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透明度中通报程序第5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的规定,请贵方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经e-Ping系统查询,韩国此次发布通报全文为韩语,根据透明度原则,请韩方提供英文等WTO通用语言版本。
2、韩方发布评议通报中,“是否有国际标准”一栏选择“无”。依据WTO/SPS协定的科学证据原则和风险分析原则,中方请韩方提供风险分析报告,补充相关科学证据和数据。
3.韩方通报中修订了多种农药在农作物中限量要求,其中如删除“五味子(鲜)中氯氰菊酯0.2mg/kg的限量要求”,并将五味子(干)中限量由0.3mg/kg修改为五味子1.5mg/kg。干鲜产品实行相同标准,不符合干湿产品限量需要换算的科学原则,中方请韩方提供风险分析报告,补充相关科学证据和数据。
4.通报中韩方修订了溴氰菊酯在紫苏叶、烯酰吗啉在油菜籽、噻虫啉在牛蒡、丁氟螨酯在豌豆中等限量要求。经我方比对查询,CAC、日本等国际组织和国家都无上述限量要求,中方请韩方提供风险分析报告,补充相关科学证据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