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赞赏澳大利亚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感谢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AUS/591号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审慎研究,对澳方通报提出评议意见,根据《SPS协定》附件B卫生与植物卫生法规的透明度中通报程序第5条“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的规定,请贵方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通报中澳方规定氟吡唑(Fluxapyroxad)在茶叶(红茶、绿茶)中限量为 7mg/kg。经我方查询,CAC和美国标准中对上述商品中氟吡唑限量未作出规定。依据WTO/SPS协定的科学证据原则和风险分析原则,中方请贵方提供风险分析报告,补充相关科学证据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