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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EC) No 1881/2006关于食品中铅的最高限量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浏览量:
   2021年8月9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1/1317,修订(EC) No 1881/2006关于某些食品(Lead)的最高限量,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在本条例生效前已合法投放市场的附件中所列食品可继续销售至2022年2月28日。
 
  (EC) No 1881/2006附件第3节:金属,第3.1小节铅修订如下:

食品

最高限量(mg/kg湿重)

3.1

 

3.1.1

原料奶、热处理奶和用于制造乳制品的奶

0.020

3.1.2

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幼儿配方奶粉

 

以粉末形式销售

0.020

以液体形式销售

0.010

3.1.3

除3.1.5外,婴幼儿加工谷物食品和婴儿食品

0.020

3.1.4

婴幼儿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以粉末形式销售

0.020

以液体形式销售

0.010

3.1.5

除3.1.2和3.1.4外,以婴幼儿饮料标志和销售的产品

 

以液体销售或按照制造商的说明重新配制,包括果汁

0.020

通过输液或煎剂制备

0.50

3.1.6

牛属动物、绵羊、猪和家禽的肉(不包括内脏)

0.10

3.1.7

内脏

 

牛属动物和绵羊

0.20

0.15

家禽

0.10

3.1.8

鱼肉

0.30

3.1.9

头足类动物

0.30

3.1.10

甲壳类动物

0.50

3.1.11

双壳类软体动物

1.50

3.1.12

谷物和豆类

0.20

3.1.13

根和块茎类蔬菜(不包括婆罗门参、新鲜姜和新鲜姜黄)、鳞茎类蔬菜、开花芸苔属、头芸苔属植物、大头菜、豆类蔬菜和茎类蔬菜

0.10

3.1.14

叶类芸苔属、婆罗门参、以下真菌双孢蘑菇(普通蘑菇)、糙皮侧耳(平菇)、香菇和叶菜(不包括新鲜香草)

0.30

3.1.15

野生菌类、鲜姜黄、鲜姜

0.80

3.1.16

果实类蔬菜

 

甜玉米

0.10

除了甜玉米

0.05

3.1.17

水果,不包括蔓越莓、黑醋栗、接骨木果和草莓树果实

0.10

3.1.18

蔓越莓、黑醋栗、接骨木果和草莓树果实

0.20

3.1.19

脂肪和油,包括乳脂

0.10

3.1.20

果汁、浓缩果汁和果肉饮料

 

完全来自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0.05

来自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以外的水果

0.03

3.1.21

葡萄酒(包括起泡酒,不包括利口酒)、苹果酒、梨酒和果酒

 

从2001年水果收获到2015年水果收获生产的产品

0.20

从2016年水果收获到2021年水果收获生产的产品

0.15

从2022年水果收获开始生产的产品

0.10

3.1.22

加香葡萄酒,加香葡萄酒饮料和加香葡萄酒产品鸡尾酒

 

从2001年水果收获到2015年水果收获生产的产品

0.20

从2016年水果收获到2021年水果收获生产的产品

0.15

从2022年水果收获开始生产的产品

0.10

3.1.23

葡萄酿制的利口酒

 

从2022年水果收获开始生产的产品

0.15

3.1.24

食品补充剂

3.0

3.1.25

蜂蜜

0.10

3.1.26

干香料

 

水果香料

0.60

根和根茎香料

1.50

树皮香料

2.0

花蕾香料和花蕊香料

1.0

种子香料

0.90

3.1.27

盐,以下未精制的盐除外:“fleur de sel”和“grey salt”,这两种盐是从具有粘土底部的盐沼中人工收获的

1.0

以下未精制盐:“fleur de sel”和“grey salt”,它们是从具有粘土底部的盐沼中人工收获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