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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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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
新加坡拟修订食品条例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量:
2023年2月17日,新加坡
食品
局发布咨询公告,拟修订食品条例 ,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4月18日。主要内容:(1)修订部分定义。非即食食品、即食食品、非完整肉类等;(2)增加牛肉产品(非完整)、血蚶和牡蛎、肉类和肉类产品、带壳蛋和其他巴氏杀菌蛋、生禽蛋及蛋制品微生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