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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拿大G/SPS/N/CAN/1466号通报的评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2-12-15 来源: 浏览量:

通报标题加拿大拟制订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花生、大米和无籽的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通报日期:2022125

通报背景:20221125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 PMRL2022-21号通知,有害生物管理局拟制订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部分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加拿大有害生物管理局在其官网提到:制订部分进口农产品中该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旨在控制或抑制相关产品如大米、花生等的真菌疾病;饮食健康评估包括识别农药造成的毒理学危害,确定加拿大国民对该农药的可接受膳食水平,以及评估人类对农药的膳食暴露量。通过比较膳食暴露量与可接受膳食水平评估对人体健康造成的风险。基于以上评估结论,加拿大拟制订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花生、大米和无籽的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征求意见稿评议期为20221125日到202328

评议意见:

中国政府感谢加拿大履行WTO透明度义务,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CAN/1466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认真研究,愿就加拿大G/SPS/N/CAN/1466通报提出评议意见,请加拿大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关协调一致的问题

加拿大通报文件中拟制订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花生、大米和无籽的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01ppm,经研究比对,目前CAC尚未制订该农药在加方所订的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要求,加拿大对部分农药在相应农产品中拟订的要求严于CAC的标准,势必会造成贸易壁垒。建议加拿大根据WTO协调一致原则,重新考量是否需要制订环苯吡菌胺在花生等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要求。

(二)最少贸易限制原则加拿大此次拟制订的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花生、大米和无籽的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将会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及不发达国家对加出口形成较大的贸易壁垒,与WTO“最小贸易限制原则”相违背,建议加方重新考量制订该限量的必要性

应对措施

次加方拟制订环苯吡菌胺sedaxane)在花生、大米和无籽的棉花种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且限量要求严于CAC标准。因此我国在农作物种植如花生、棉花、稻谷种植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环苯吡菌胺的使用,尽量降低农药使用量,并确保终产品中农残的限量水平符合加拿大标准规定,确保出口产品符合加方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加拿大利亚法规标准更新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出口应对措施,确保产品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