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坦桑尼亚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豆奶、酿造用面包、大豆变性蛋白、碾米、大豆蛋白制品等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2月6日。主要内容包括:(1)适用范围。豆奶、酿造用大麦、面包、 大豆变性蛋白、碾米、大豆蛋白制品的质量要求、取样和测试方法;(2)术语和定义;(3)一般要求。微生物等指标如下表所示;(4)包装及标签。豆奶(产品名称、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实际地址、批号、容量、降序排列的成分列表、添加剂清单、生产日期、原产国、储存条件、有效期);大豆变性蛋白(产品名称、蛋白质含量和来源的声明、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批号、降序排列的成分列表、净含量、原产国、食品过敏原声明);碾米(产品名称、分级、生产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批号、净重、包装日期、作物年份、存储说明);大豆蛋白制品(产品名称、声明其他蛋白质来源和数量、制造商的名称和实际地址、批号、净重、降序排列的成分列表、食品添加剂清单、生产日期、原产国、储存条件、过敏原声明);(5)采样及检测要求。
坦桑尼亚拟制订6个食品标准
发布时间:2022-12-21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