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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制订供人类食用的蘑菇粉进口条件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量:
2022年12月1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制订供人类使用的蘑菇进口条件。具体包括:(1)高货值且重量超过25kg的食用蘑菇粉进口前无需获得农业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2)产品出口前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其中不得有任何皮蠹属生物(包括谷斑皮蠹),同时应在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上述内容,同时标注产品学名;(3)产品必须保持清洁,避免掺杂泥土或其它检疫性有害生物;(4)进口货物应为经过商业化生产和包装的产品;(5)产品抵达澳大利亚后应接受官方检查,如有必要还应进行相关检疫处理。该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