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国立水产物品质管理院发布第2022-83号公告,拟修订《关于进出口水产品指定检疫检疫方法和标准的通知》,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12月1日。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制订对出口国家派遣检疫的详细程序;(2)澄清指定检疫物的产品形式。明确水产品中冷冻、冷藏虾产品种类及指定检疫项目;(3)申请进口检疫的指定检疫材料在病原体泄漏风险较低的设施内进行临床检验类型和对象要求;(4)处理检疫结果的详细程序。明确检疫证明原件不完善处理的详细程序,以便采取补充措施;(5)对同一品种的无包装的进口水产品一同检验,以保证检验的一致性;(6)处理检疫不合格品具体要求。为防止疫病的传播,检疫人员必须到场处理未通过检验的物品并上报处理结果;(7)简化出口水产品检疫申请文件和程序,不合格的处理程序,修改检疫证书内容等。
韩国拟修订关于进出口水产品指定检疫检疫方法和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