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公报2022年9月7日消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 (FSIS)发布2022-10408号公告,拟补充修订含猪肉馅产品进口检验申请信息要求。具体内容如下:(1)根据9 CFR part中的法规(以下简称“法规”)禁止或限制特定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口到美国,以防止某些动物传染病(包括猪水疱病(SVD))传入美国牲畜群体。该法规的第94.12节包含了从受SVD影响的地区出口到美国的猪肉通心粉产品的具体加工、记录和认证要求。该法规要求猪肉馅面食产品附有一份证书,说明该产品已经按照该法规中规定的要求进行了加工。该证书必须由猪肉馅加工地区的政府官员;(2)生产含猪肉馅产品的加工厂必须将所用的每批猪肉或猪肉产品的原始记录保存至少2年。记录必须包括加工厂收到熟猪肉或干腌猪肉产品的日期、批号或其他识别标记、熟猪肉或干腌猪肉从屠宰/加工厂到肉馅面食制品加工厂的卫生证书,以及面食中使用的猪肉或猪肉制品开始干腌的日期(如果使用的产品是干腌火腿)或产品烹调的日期(如果使用的产品是熟猪肉制品)。记录还必须包括包装数量、每个包装的火腿或熟猪肉产品数量以及每个包装的重量。这些记录将为猪肉通心粉产品原产地的官员或美国农业部官员可能需要进行的追溯调查提供重要信息;(3)《外国加工企业的经营者与动植物卫生检验局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协议中规定:(1)该企业同意按照《条例》加工猪肉;(2)该机构将允许动植物检疫处的代表不经宣布进入该机构,检查该机构的设施、运作和记录;以及(3)企业将支付相关检查的费用,并按时付款。除其他事项外,任何为出口到美国的猪肉或猪肉产品保留的储藏室区域必须用标志标明。该公告将在2022年9月7日的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并生效,如有意见应于60日内反馈。
美国补充修订含猪肉馅产品进口检验申请信息要求
发布时间:2022-09-15 来源: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