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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31号告示,修改了《食品、食品添加剂、畜产品及健康功能食品的消费期限设定标准》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新设定“质量安全限定期限”、“消费期限”、“建议消费期限”等用语定义,将“流通期限”修改为“消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