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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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G/SPS/N/USA/3137号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 浏览量:
中国政府感谢美国履行WTO透明度义务,给予其他WTO成员评议G/SPS/N/USA/3137通报的机会,中方经过认真研究,愿就美国G/SPS/N/USA/3137通报提出评议意见,请美国对中方的评议意见予以考虑。中方评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美方评议文件2.2.1条款“检测样品需由代表主管当局的官方兽医或认证官员采集。”,对此如何证明,有无具体材料要求?请美方具体说明。 (二)美方评议文件2.2.3条款“罗非鱼原产于出口国,或是被合法进口到出口国,并能在出口美国前经过等效健康状况的认证。”其中,“等效健康状况的认证”具体包括该评议文件中的哪些要求,请美方明确指出。并就如何判定是否等效作出明确规定,且提供合理的理由。 (三)美方评议文件2.2.5条款“所有海运集装箱都是新的,或者在使用前已进行了适当的清洁和消毒,以确保去除有机材料并减弱了该物种易感的相关疾病。”,其中“适当的清洁和消毒”没有明确可以使用的清洁和消毒产品、方式及如何判断准确达到清洁和消毒要求。请美国给出具体的说明或指南。 (四)美方评议文件2.2.6条款“出口货物用船直接运往美国,途中无停顿。”,其中,“途中无停顿”如何在实际运输过程中进行证明,是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都要求出具哪些材料,请美方具有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