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 (BfR)关于2-氯乙醇毒性的意见的声明。根据(EC)No 178/2002条例第31(1)条,欧盟委员会要求EFSA对BfR关于“芝麻中环氧乙烷残留的健康风险评估”的意见(第024/2021号意见)提供2-氯乙醇的毒性科学审查。此外,EFSA被要求澄清在何种情况下使用MOE方法被认为是合适的。根据EFSA可获得的信息,即在BfR意见框架内评估的研究以及未由BfR评估的利益相关者提供的额外数据,EFSA认为2-氯乙醇的遗传毒性尚无定论。在此基础上,在2-氯乙醇的潜在遗传毒性得到澄清之前,EFSA不建议为风险评估或基于健康的指导值设定参考点。因此,EFSA建议按照最新的经合组织技术指南的建议,使用2-氯乙醇进行新的体外基因突变和体外微核测试,以阐明其潜在的遗传毒性。如果任何测试结果为阳性,则应遵循EFSA科学委员会(2011)的建议。如果2-氯乙醇的潜在遗传毒性最终得到澄清并且总体呈阴性,EFSA将建议根据现有的2-氯乙醇毒性研究来确定基于健康的指导值的参考点。2021年5月以来,欧盟极其关注中国是否在蔬菜种植、生产、加工过程使用过环氧乙烷物质,以及是否残留2-氯乙醇物质。
Statement on the European Union's Opinion on the toxicity of 2-chloroethanol
Release Time:2022-03-10 Source: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