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申报进口食品等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中增加照片。
2. 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的原料用途变更审批时,认可随机抽样检查的检测报告。
3. 扩大通关检查不合格产品的用途转换范围:不仅允许使用不合格产品中的谷类、豆类作为饲料,也允许使用薯类、水果类等植物性原料及其加工食品作为饲料,从而通过资源循环利用减轻企业的销毁负担。
4. 提高进口食品等的进口、销售等各行业的设施标准:根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对电子商务或邮购销售的商业登记进行管理。
5. 新设定进口食品等申报代购商的行政处罚标准。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